近日,75岁的演员刘晓庆因被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再度引发公众关注。举报人王先生指控刘晓庆通过关联交易合同将330万元转入个人名下公司,并开具低税率发票逃避个人所得税,同时以零元价格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使用虚假身份证的公司,涉及金额巨大。王先生还指出,刘晓庆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存在税务违规行为,包括为自己的珠宝公司开具多张发票,涉嫌逃税。
对此,刘晓庆迅速回应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并强调自己与举报人并无交集。她表示愿意接受税务机关的核查,并积极配合调查。然而,王先生对此予以否认,坚称举报内容真实,并表示此次举报并非为了谋取私利,而是为了挽回国家损失。
根据举报材料,刘晓庆此前因偷税漏税问题曾被刑事拘留422天,并因此入狱。她所涉案件早在2002年便已查清,当时其公司通过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成本等手段偷逃巨额税款,金额高达196万元。尽管刘晓庆个人未被判刑,但其公司法人及相关人员被判有罪。此次举报再次将刘晓庆推至舆论风口,引发公众对明星税务问题的关注。
法律专家指出,偷税漏税行为若属实,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偷税金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占30%以上,则刑期可达三至七年。此外,若涉及虚开发票且金额超过5万元,还可能面临两至七年有期徒刑。不过,目前公开材料尚不足以直接认定刘晓庆涉嫌偷漏税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最终结果需等待税务部门的调查结论。
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举报并展开调查。税务部门表示将依法依规办理此事,并未透露具体细节。与此同时,刘晓庆参演的新剧《折腰》也因税务问题备受关注,该剧是否受影响尚待进一步确认。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明星税务问题的复杂性。一方面,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税务行为受到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严格依法依规,确保调查结果公正透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公众期待税务部门能够给出明确答复,并为类似事件提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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