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推动生态环境长效治理。如针对近年来部分旅行社、户外公司等无视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红线,违法组织穿越核心保护区,威胁秦岭脆弱的生态系统的行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经调查,查明陕西某旅行社公司全年组织活动成行155次,参与人数3808人,收取报名费670632元,以及穿越中破坏高山植被、生火做饭等损害生态环境的事实。检察机关随后向法院提请适用诉前禁止令,对陕西某旅行社组织非法穿越的行为进行规制。同时,委托专家评估非法穿越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该旅行社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令该公司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000元。为协同整治非法穿越秦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行为,陕西检察机关自2024年至今共立案办理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其中7件法院已宣判。
本批典型案例均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包括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诉仁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涉及水污染、固废危废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用地、矿产、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海洋资源保护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其中针对长三角地区近年来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危废问题较频发,严重威胁长三角生态环境安全问题,浙江嘉兴检察机关针对长三角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依托办案协作机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链条、全方位追究危废产生者、转移者、处置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形成区域协同发展保护合力。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3万件),提起公益诉讼67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有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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