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同步移交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移交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调查。根据查明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16个责任单位、210名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10名党员干部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诫勉谈话43人,采取其他方式追责问责70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7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国有企业人员及其他人员20人,均已追责问责到位。
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问题。根据查明情况,给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令检查处理,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15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2.新乡市违规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和文物遗址问题。根据查明情况,分别给予新乡辉县市委、市政府,卫辉市委、市政府,辉县市洪洲乡党委、政府,卫辉市太公镇党委、政府责令检查处理;对辉县、卫辉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旅局,辉县市洪洲乡党委、政府及卫辉市太公镇党委、政府的52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3.洛阳等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根据查明情况,对信阳息县县委、县政府和驻马店确山县县委、县政府责令检查处理;对洛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焦作孟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濮阳市工业园区及南乐县有关部门,信阳息县、开封杞县、驻马店确山县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69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4.许昌市长葛经开区、平顶山市宝丰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根据查明情况,给予许昌长葛市委、市政府责令检查处理;对长葛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长葛经开区管委会,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宝丰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的36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5.关于周口市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仍然突出问题。根据查明情况,对周口沈丘县、鹿邑县、太康县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39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上述问题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和部分党员、干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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