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甘肃省委、省政府通报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通报指出,兰州市市长刘建勋、原市长张伟文等169人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被严肃问责。此次问责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兰州新区环境污染治理等,暴露出地方政府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此次问责行动是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体现。自督察反馈问题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和追责问责工作,建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省级整改领导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省纪委监委也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工作组,对移交的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进行了直查直办,确保问责工作依法依规、公正透明。
在问责过程中,兰州市政府、城关区委、区政府、七里河区委、区政府以及多个相关部门被认定为全面领导责任主体。其中,兰州市住建局、水务局、兰州建投集团等单位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主体。问责对象包括厅级干部、处级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干部,共计169人,其中厅级干部15人,处级干部4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07人。问责方式包括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采取其他方式追责问责等,体现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严肃态度。
此次问责的重点之一是兰州市白道坪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根据督察发现,该片区未按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黄河,导致七里河区硷沟水体重度黑臭,雨天污水溢流黄河。此外,兰州市城区生活污泥处置设施也未按期建成,导致生活污泥全部转运至兰州市污泥处置厂处置,暴露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明显短板。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也对居民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威胁。
兰州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样受到高度关注。督察发现,兰州新区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备案批准了多个烧碱项目,且部分项目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等问题。此外,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超标,甚至存在危险废物违规堆放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兰州新区在生态环境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严重漏洞。问责对象中,兰州新区管委会、兰州市政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等多个单位被认定为全面领导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等处分。
此次问责不仅是一次对具体问题的处理,更是对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全面检验。甘肃省委、省政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追责问责为契机,坚持以督促改、以改促治,持续提升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结合深化三抓三促行动,进一步落实督察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生根。
此次问责行动也反映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制造业转型升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治理能力。此次对169人的问责,不仅是对个别责任人的处理,更是对整个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一次深刻反思和全面整顿。
此次兰州169人被问责事件,不仅是对生态环境问题的严肃回应,更是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未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将继续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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