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四年两个月的刑事判决,击碎了河北张北一位年近七旬企业家的维权信念——施秀珍,这位曾创办张家口腾皓石材有限公司、拥有合法采矿许可证的退休工人,在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指控下,二度上诉,仍未摆脱被定罪入狱的命运。他坚称,这是一场掩盖行政报复的司法误判,是一起采信非法证据、程序严重违法的枉法裁判。
从合规经营到刑事指控:行政转刑的迷雾
张家口腾皓石材有限公司是一家持证合法开采石灰岩企业,自2013年接手张北县馒头营白灰厂采矿权以来,始终在规定范围内运营。然而,2022年5月,一份由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公安机关的非法采矿材料,彻底改变了施秀珍的命运。
企业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资源局未通知也未听取我们意见,直接把测量报告送交公安立案,施秀珍回忆说,其实就是因为我当年没给原局长写所谓‘水泥厂有钱’的证明,他上任后便设法整我。
证据争议频现:司法认定是否合法?
本案最关键的证据之一,是由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出具的《矿证外动用量调查报告》,法院以此报告作为定罪依据,认定施秀珍等人非法采矿6.96万立方米,价值逾700万元。然而,该单位并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所作报告也未实地测量、结论计算存在重大争议。
更离奇的是,该测量报告中并未提及矿石字样,仅写方量数据。《矿证外动用量调查报告》的负责人韩永强在法庭出庭作证的询问笔录上明确表示:我们提交的是大理岩6.96万立方米是方量数据,并没有说是大理岩矿。报告中也没有写矿石。法院对非法证据不予排除,仍将其认定为非法矿石采出量并据此认定价格并定罪。
不仅如此,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评审意见书》亦被指签名造假。原本应由专家赵宗瑞、陈建评审,却在附件中变成梁吉坡、陈诫、王薇。对此,张家口市中院以套打笔误轻描淡写带过,拒绝对专家资质与程序合法性展开审查。
此外,关键的价格鉴定也存在程序瑕疵。出具方既无司法鉴定资质,又未实地取样、未按规范化验,直接认定100.77元/立方米的单价,未查阅销赃记录,即认定矿石总值为7013592元,为定罪提供关键依据。
林地还是荒山?土地性质被扭曲的背后
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指控中,涉案土地原由施秀珍与村委会签署荒山荒坡租用合同取得使用权,村民亦证实为多年未耕作的荒地。更有造林记录显示,部分树木是企业租地后自行种植。
矿区在2020年省三调早已将矿区范围土地利用变更为采矿用地,厂区变更为工业用地。法院却任将5年前废作的规划作为证据,可谓用心良苦!
两度上诉,真相仍无门而入?
施秀珍案先后经历两次上诉。第一次,张家口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然而重审后,沽源县人民法院依旧维持原判,第二次上诉时,法院虽未再开庭审理,但在2025年5月15日询问笔录已证明6.96万立方米并非矿石方量,这一非法证据本应排除,却依然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令人不解的是,二审裁定书承认专家评审意见书存在签名错误,但以形式瑕疵已补正为由予以驳回;对于价格认定依据欠缺、销赃账目缺失等问题,也未作实质审查;更未对关键证人质证中提到的测量逻辑错误展开核实。
企业主之问:谁来为程序正义买单?
施秀珍表示,他愿意为真实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但坚决不接受以非法手段制造出来的定罪,他已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审判监督申请,并向监察机关举报审判法官涉嫌枉法裁判行为。
我一个普通退休工人,一直在县自规局监管下合法经营,却因拒绝配合行政权力操作遭受打压,直至靠程序造假、证据失实等莫须有的罪名置人于死地,这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施秀珍说。
谁来捍卫法律的尊严?
一个符合法规运营的企业被认定非法采矿,本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验与行政处理,却被绕过正常程序直接刑事打击;法院在证据缺失、程序漏洞重重的前提下,仍两次作出维持判决,最终导致一位70岁企业家锒铛入狱——这是张北矿业行业发展史上的极端个案,也是对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司法权威的严峻拷问。
当非法证据成为定罪依据,当司法监督形同虚设,当疑罪从无原则被漠视,法治的根基何以安稳?施秀珍案件,不仅关乎一人自由,更映射出一个地区法治运行的真实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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