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云南农民夫妇因无医生执业资格,用所谓的“祖传秘方”草药为他人治疗产后手脚麻木症,最终导致一名患者服药后数小时内急性中毒身亡。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该案二审判决书,这对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6年3个月,并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8万余元。
张某和杨某夫妇均50多岁,家住云南丘北县。两人都是农民,张某小学文化,杨某是文盲。经张某父亲传授后,他们掌握了祖传秘方草药“保保拎”。多年来,他们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问诊治疗对象的病情,使用草药“保保拎”为他人治疗产后手脚麻木症。此前,张某庚因产后手脚麻木联系杨某,杨某认为可通过草药“保保拎”治疗,便让张某庚找自己拿药,她与丈夫张某一起上山挖药。
2023年1月29日,张某庚夫妇来到丘北县双龙营镇某岔路口,张某、杨某夫妇将4副草药“保保拎”交给张某庚,杨某交代了服用草药的方法及禁忌事项,张某收取张某庚夫妇660元。当天23时许,张某庚在家按服用方法服用该中草药汤后睡觉,约半个小时后发生呕吐。次日凌晨1时许,张某庚出现喘气严重、说不出话、无力等身体异常情况,半个小时后死亡。后经鉴定,送检的草药根、呕吐物、张某庚胃内容物等均检出毒藜碱;张某庚的死因系服用含毒藜碱的“汤药”导致急性中毒死亡。
张某、杨某经警方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张某庚找其看病拿药的事实。法院审理期间,张某庚的父母及子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夫妇赔偿经济损失。
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张某、杨某犯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各1万元。此外,判决张某、杨某共同赔偿张某庚父母及子女经济损失80454元;驳回张某庚亲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不服一审判决,张某夫妇及张某庚亲属均提出上诉。张某庚亲属恳请二审撤销原判,对张某夫妇加重处罚,并判决张某夫妇承担张某庚死亡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张某夫妇的上诉理由是:他们仅是出售草药,未进行诊疗或医疗活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二审庭审中,两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不再坚持上诉理由,并表示愿意赔偿张某庚亲属经济损失。
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杨某、张某无医生执业资格,对求医者进行问诊并提供药物进行治疗,最终导致被害人张某庚死亡,两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在诊疗过程中,杨某起主导作用是主犯,张某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两人均具有自首情节,二审期间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减轻处罚。
关于张某庚亲属的上诉理由,法院表示,经查,死亡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均不属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应支持。张某庚亲属没有举证证实交通费,原审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今年4月27日,文山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刑事部分,改判张某和杨某犯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各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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